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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量:


各处级单位党组织、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校医院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文﹝2017﹞10号文件要求,对2019年下半年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2月13日17点之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201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eyondowen1010@126.com。

自查报告内容应精炼准确,避免空话套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照实施细则,汇报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情况并逐条回答职责范围内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实践;三是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并提出改进措施;四是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党委宣传部负责对各单位自查报告进行汇总,并向校党委做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校党委将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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